最近愁緒好像沒那麼多了,不知道為甚麼。回想起來,似乎自從看《我和秋天有個約會》那晚後,人輕鬆了。其實兩件事完全難以扯上關係,但竟然又會將兩件事連在一起。
沒想過《我和秋天有個約會》的片段至今仍然難忘。劇情不特別出色,麗花皇宮四位金花戲份過少,令我沒有太喜歡這套劇。我難以忘懷的,卻是張敬軒。看《秋天》原意就是想捧捧他場,這是第一次掏腰包看本地歌手的現場演出。看劇後,連他的新專輯也買了,也是第一次掏腰包買本地歌手的唱片。那天晚上起,每天都聽他的歌,不聽總好像有甚麼失落。
難以想像,過了廿歲的我竟然到今天有了「偶像」。以往小學中學寫紀念冊,問最喜愛甚麼男女歌手或偶像,我都不知道如何回答,因為如果真要回答就只好寫巴伐洛堤之類的古典歌唱家,沒人懂,乾脆答沒有。如今假如要寫紀念冊,我可以寫張敬軒。「偶像」這稱呼我是有點抗拒的,畢竟感覺沒小粉絲那樣狂熱,追星、進歌迷會甚麼的,但比起我敬仰的陳奕迅、杜麗莎等等,似乎感覺又熱烈一些。可能因為他的性格,又或者他比較年輕吧。
張敬軒出道時唱功早已穩打穩紮,近年更見進步,而且聲線也越見成熟。他的作品都很值得聽。我認為,除殿堂級歌手(例如譚詠麟)以外,香港最出色的男歌手該是陳奕迅和張敬軒了。側田也很棒,但近年沒在香港發展,姑且不算。
沒想過為張敬軒寫一篇文章,更沒想過出來工作後竟突然變回青春期的少年,迷上了流行歌手。要不返老還童,要不我的青春遲了幾年才正式萌芽。真沒想過。